社会责任审核如何判定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
2019-12-06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法规依据: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法规解读: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总结:
1)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总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宿舍楼,需要申请消防验收。
2)其他建设工程,需要进行消防备案。
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详细见下图: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四步曲:
1)消防设计
合理地对建筑物进行消防设计,不仅可以提高建筑物自身防火和抵御火灾的能力,而且可以提高建审的工作效率,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2)消防报审
消防报审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建筑工程用途变更工程,报审部门为当地公安消防支队。报审时应当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和单体工程施工图,提供图纸必须加盖设计单位设计专用章,同时应填写相应的审报表,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应当报消防设计专篇。
3)消防施工
工程消防施工主要从材料上把关,进场消防材料分三类:实施强制性论证的消防产品、实施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的消防产品。材料进场时,严格按规定审查消防产品的检验资料,实施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要有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属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包括:火灾报警产品(控制器、点型火灾探测器、消防联运控制设备、托运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水带、自动喷灭火系统(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批示器、压力开关;实施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要有检测报告和型式认可证书,属实施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包括:灭火剂、防火门、灭火器、消火栓、接口及枪炮、消防应急灯、火灾报警设备、防火阻燃材料;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的消防产品要有检测报告,尚未纳入强制性论证和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如防火卷帘、防火阀、排烟阀。建设单位在施工材料进场后,就应该严格控制各种消防材料的证明材料,严把质量关,同时为竣工验收提供完善的竣工资料。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前段时间的见证人员现场取样。同时填写《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并在样品上加贴见证取样封条,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见证人员均应签字确认。
4)消防竣工验收
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消防验收分为验收前准备和验收两个阶段。
消防竣工资料包括:消防审核意见书、消防设备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汇总、隐蔽工程记录、初步验收报告。有自动消防工程的还应提前准备下列竣工资料: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制式竣工资料、系统或设备功能记录、施工记录、竣工图、喷漆系统的各类施工现场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工程验收记录、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对有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疏散系统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消防资料准备好后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资料审查合格后建筑工程可以进行消防验收。消防公安机构验收后签发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意见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后申报复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注:ESTS泛标提供。